
一 | AI摘要 福建上杭法院审结全省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案件,认定两家混凝土企业粉尘致果园受损,虽排放达标仍须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判令连带赔偿果农28.5万元。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8月17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通讯员 温东英)8月17日,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当地两家混凝土企业持续排放水泥粉尘的行为与周边柚子果园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令两家企业连带承担相应生态侵权赔偿责任。

二 | 白天阳光明媚,夜晚月光皎洁。

三 | 副热带高压加强西伸,天气舞台重归夏日“经典配方”,今天全省大部多云为主,午后有分散性雷阵雨“随机掉落”,浙南和沿海地区部分仍有阵雨或雷雨“打卡”。总体来看,今天算是近期全省雨水比较“收敛”的一天。这是自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福建省首例适用该法典审结的案件。 “水泥灰飘进果园,侵蚀果树、腐蚀土壤,大片果树慢慢枯死,几年心血全白费了。

四 | 对杭州来说,随着“简拉维”残余环流进一步减弱西进,气温会比昨天小幅升高。预计我市今天多云,有分散性阵雨或雷雨,偏东风3~4级阵风5级,白天最高气温34℃,早晨最低气温25℃。“沙德尔”进入东海预计27日夜间至28日上午登陆今年的台风“大戏”剧情紧凑。

五 | 第19号台风“紫檀”昨天18时40分前后以热带风暴级登陆海南昌江沿海,第20号台风“简拉维”和第21号台风“艾莎尼”停编,退出“台风群聊”。目前,“简拉维”残余影响逐渐减弱,“沙德尔”则步步逼近。昨天18时,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今年第18号台风“沙德尔”(强台风级)的中心25日下午5时位于浙闽交界偏东方向约920公里的西北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50百帕,七级风圈半径350~40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120~15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50~60公里。预计“沙德尔”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26日凌晨移入东海东部,之后移速减慢,转向西偏南方向移动,逐渐向浙闽沿海靠近,将于27日夜间至28日上午在浙江象山到福建福清一带沿海登陆(35~42米/秒,12~14级,台风级或强台风级)。”说起自己的遭遇,果农老邱满是无奈。浙江省气象台预计,受“沙德尔”影响,今天至27日,东海中南部海域风力逐渐增强到11~13级部分14~16级,台风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风力可达17级及以上;东海北部海域风力逐渐增强到11~13级;28日东海西南部海域有11~13级部分14~16级阵风。浙中南沿海海面今天(26日)傍晚起风力逐渐增强到9~10级,27日至28日继续增强到12~13级局部14~16级;浙北沿海海面27日风力逐渐增强到9~13级。27日至28日沿海和浙南地区有大到暴雨,部分大暴雨,其中温州、台州、丽水东部等地局地特大暴雨。出伏后高温消退27日至29日杭州有一次风雨过程杭州市气象台统计,今年三伏期间(7月15日至8月23日),杭州主城区平均气温30.5℃,比常年平均的29.6℃偏高0.9℃;累计出现25个高温天,比常年的21.1天偏多3.9天;最高气温39.7℃,出现在8月1日。2011年,老邱在上杭县稔田镇楼岗村下斜角租下30亩地,种植红心柚,后来又引进泰国青柚,靠着这片果园维持全家生计。

六 | 2023年,甲、乙两家混凝土企业落地本村,甲公司在距离果园仅50米处建起水泥搅拌生产线,之后两家合伙运营,对外以乙公司名义生产。这25个高温日大多集中在初伏到中伏。自2023年5月投产以来,该公司生产线的水泥粉尘持续飘入柚子果园,污染日趋严重。同年11月,不少柚子树开始枯萎死亡,老邱随即找企业协商赔偿,双方由此产生矛盾。自进入末伏后,受到低涡切变及东风带系统影响,杭州的高温全面消退。 2024年4月,经稔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乙公司一次性向老邱赔付此前粉尘污染造成的果园损失3.8万元。同年5月,企业加装治污设备,但前期堆积的粉尘叠加日常扬尘,持续腐蚀土壤、损伤果树,果园受损情况并未好转。出伏之后,在台风“压制”下,高温“躺平”。两家企业认为,后期果树衰败是农户疏于管理导致,不愿再承担额外赔偿。昨天全省高温“全军覆没”,“最热”的金华也仅34.9℃。杭州昨天的最高气温32.6℃。明天开始,今年第18号台风“沙德尔”的影响会逐渐体现。

七 | 杭州市气象台预计,27日至29日杭州有一次风雨过程,风雨最强时段集中在28日。目前海上对流云团活跃,环流形势复杂,“沙德尔”进入东海后,路径还存在不确定性,请大家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近期计划前往沿海地区的朋友,根据天气情况及时调整行程。

八 | 协商无果后,老邱以自家农场名义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 粉尘致害、农作物减产、土壤污染……由于这起案件涉及诸多专业难题,承办法官张兴发多次往返果园、厂区实地走访,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污染因果与财产损失。鉴定机构出具了因果关系认定,评估机构则根据原地修复、异地重建果园等不同的修复方案给出三档损失认定。 为破解专业认定难题,法院还引入了“生态技术调查官”,邀请农林专家一同现场勘验、取样研判。“叶片上白色结块检测就是水泥粉尘。果园无遮挡区域的果树烂枯、有竹林遮挡的长势完好,粉尘污染和果树受损的因果关系很明确,且与鉴定机构出具的污染因果关系认定可以相互印证。”生态技术调查官、农林专家刘德春解释道,泰国青柚根系娇气,粉尘长期改变土质,果树受损后无法复原,确实造成果农的损失。综合考量果树实际受损程度和果园经营现状,原地修复和异地重建果园不具有经济性和可行性,刘德春建议参照当地征地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损失较为公允。 审理过程中,企业方认为生产线已通过环评验收、排放检测达标,无需对果园后续损失承担责任。 “即使环评达标、主观无过错,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承办法官张兴发当庭释明,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环境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企业排污造成他人损害,不管有没有主观过错,都要承担责任;企业要想免责,需拿出证据,证明损害与自身排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减责情形。 本案中,两家混凝土企业始终未能拿出有效证据,证明果树大面积受损与厂区扬尘无因果关系。综合全案证据、鉴定评估结论与技术调查官意见,法院最终认定,两家企业共同排污是果园受损的直接原因,判令双方连带赔偿果农经济损失28.5万元,执行时扣除此前已赔付的3.8万元。 “产业发展必须守住生态保护和群众财产权益两条底线。”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袁春怡表示,本案是福建省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结的案件,清晰地传递出法律划定的行为边界,污染者不能以“已经尽到注意义务”或“技术达标”为由免责,强化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彰显生态环境法典以人为本的生态法治底色。无过错责任的刚性约束,也将促使企业将环境风险评估前置,优化生产工艺,从源头减少损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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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11:43:12